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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9.2 设定一个好目标

    职场痛点

    工作没有目标,或者目标错误,都是致命的错误。

    工作中,新员工制定个人目标,是不对的,在职场上,没有也不能有脱离公司目标的个人目标。

    本讲提要

    什么叫好目标?符合三个特征的目标就是好目标:

    与公司的目标、上级的目标相一致,符合smart原则,书面化。

    无论是在人生中,还是在职场上,人都要先定目标。没有目标,就没有方向,就没有目的地,就不知道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。

    没有方向,任何风都是逆风!那么,如何确定一个好目标呢?在职场,好目标有三个特征:与上级目标一致,符合smart原则,书面化。下面我们分别看看这三个特征。

    与上级的目标一致

    每个员工都可以有两种目标,一种是个人目标,另一种是工作目标。

    新员工是一个个体,可以为自己制定个人目标。个人目标是你的私事,所以,你制定什么目标、制定多大的目标,都没有问题,你自己定就好,别人无权置喙。

    职场不同,公司请你入职,不是让你随心所欲地制定和实现自己的小目标,而是请你来履行岗位职责,实现公司目标,你在工作中的行为是公司行为,不是个人行为,你在工作中制定和实现的目标是公司大目标下的小目标,所以,你的小目标必须与上级的目标一致,不得冲突。

    在职场上,公司先制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,然后分解成公司各个部门和子公司的目标,再继续分解为基层单位的目标,最后分解成每位员工的个人目标。下一个层级的目标来自上一个层级,并与上一个层级的目标保持一致,所有员工的目标都来自一个源头——公司目标,从而保证公司所有人的目标都是为实现公司目标而设定。怎么确保这一点呢?一般来说,在公司的大目标下,员工要关注三个步骤。

    第一步,目标分解。公司目标确定以后,向下分解到部门,由部门制定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的部门目标,然后向下继续分解。比如,2020年度,本部门实现网络销售5 000万元,达到公司总销售额的20%。

    第二步,你自己定出符合smart原则的目标。比如,2020年度,京东网销额1 000万元,达到总网销额的20%。你的职责是负责京东网销,这个目标是你为了实现部门的目标而提出的自己目标。

    第三步,检验是否与上级的目标一致。你自己拟定的工作目标,必须得到上级认可。在一些公司里,下级的目标不是自己拟定的,而是上级定好之后直接下达的,不存在与上级目标不一致的问题。有些公司则先让员工自己拟定工作目标,然后上、下级之间进行目标对话,最后确定下级的工作目标。

    符合smart原则

    职场上,经常听到smart这个词。所谓smart原则,指的是明确具体的(specific)、可衡量评估的(measurable)、可达成的(attainable)、现实可行的(realistic)、有时间限制的(time-bound)。

    设定一个目标,必须符合以上五个要求,这五个要求的英文字母的首字母,刚好组成英文单词——smart,所以叫smart原则。

    明确具体的

    目标必须明确、具体,不能含糊不清、模棱两可。大多数新员工在开始制定目标时,都会有目标假大空、含糊不清的问题。

    比如,“增强售后服务意识”。“服务意识”是含糊的概念,各有各的理解。“避免出现财务错误”。什么叫“财务错误”?并不具体。根据明确具体原则,这两个例子可以这样修改:“增强售后服务意识”改为“将客户报修故障的一级响应时间缩短为2小时,二级响应为6小时,三级响应为12小时”;“避免出现财务错误”改为“避免出现凭证填写错误”。修改后,明确具体了,也不模糊了。

    可衡量评估的

    可衡量评估的是指事先确定一个可衡量的标准,上、下级和其他同事以此衡量目标是否实现。

    比如,“我要赚钱”,仅仅说赚钱,没有说赚多少,将来无法评估是否达成。“避免出现凭证填写错误”,说了避免错误,但是没有说避免到什么程度,将来对目标是否达成也无法判断。

    根据可衡量评估原则,将这两个例子这样修改:“我要赚钱”改为“三年内,月薪达到15 000元”;“避免出现凭证填写错误”改为“凭证填写错误一年不超过4次”。要说明一下,许多人以为可衡量,就是目标里一定有数字,比如利润提高50%,客户满意度达到95%,销售额达到5亿元,等等,其实不然。目标可衡量,能以数字表示固然好,但是可衡量并不等于量化,实际上,许多目标都无法以数字的形式表示出来,比如研发部门、行政部门、财务部门、人力资源部门、企管部门等部门的工作,销售部门、生产部门、质量管理部门相当一部分的工作,都不能以数字表示目标。对于这些目标的衡量,也有许多办法,比如关键事件法、标杆法、kpi法等。不过,这些方法对新员工来说有难度,读这本入职通识是不可能掌握的,建议以后在工作中学习,慢慢掌握。

    可达成的

    可达成的是指当事人发自内心地愿意接受目标,认同目标。如果制定目标是上司一厢情愿,下属内心不认同,认为“反正你官大,压下来,接受也得接受,不接受也得接受,那就接受吧,不过对完成可没把握,能完成就完成,不能完成拉倒,工资你愿意扣就扣”,制定目标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。提出目标管理的管理大师彼得·德鲁克(peter drucker)认为,制定目标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激励,能够给员工激励和向导的目标,一定是员工发自内心认可和接受的目标。

    现实可行的

    “三年内,先赚一个亿。”

    对绝大多数人来说,这样的目标没有实现的可能性,没有意义。所以,在制定目标时,职场上有一句话叫“跳一跳脚,就能够得着”。“跳一跳脚”,说明目标要有挑战性,需要努力才能实现。“够得着”是目标在当下的资源和条件下一定能实现。提出一个目标,要做可行性分析和论证,才能把目标正式确定下来。目标既要有挑战性,又要有可行性,既给员工压力,又给动力,如何把握其中的“度”,是领导和员工重要的功课。

    为了使目标具有现实可行性,职场上有许多方法。

    ●将大目标分成若干小目标。先努力实现一个个小目标,最后实现大目标。

    ●列出实现目标可能遇到的阻力和障碍,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。

    ●列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,并拟定改善方法。

    有时间限定的

    “我要登上珠穆朗玛峰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成为企业家。”

    “避免出现凭证填写错误。”

    这三个例子中的目标,都没有限定时间,实际上不能叫目标,只能叫愿景,或者叫梦想。应该修改为:

    “我要在2021年年底以前,登上珠穆朗玛峰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在5年内,创办一家公司并成功经营,成为一位企业家。”

    “在2020年,凭证填写错误不超过4次。”

    时间的概念在职场上很重要,制定任何目标,都必须有起止时间。有了起止时间,公司才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考虑和评估目标的成败,安排资源,做出预算。所以,要将目标有时间限定这一点做准确表述的话,前面的例子要进一步修改为:“从2020年1月起,到2021年年底以前,我要登上珠穆朗玛峰。”“从现在起(2021年1月),我要在5年内(2025年年底以前)创办一家公司并成功经营,成为一位企业家。”“在2020年度(2020年1月初到12月底),全年凭证填写错误不超过4次。”

    在公司里,制定目标一般是按照年度、季度、月度考量的,所以,目标的起始时间,年初指的是当年1月1日,月初指的是当月1日。目标的截止日期,年底指的是12月31日,月底指的是当月最后一天。正因为这些起止时间在职场中是约定俗成的、明确的,所以在目标的表述中,就会采用“2020年度”“第三季度”“本月”等日期表述方式。

    书面化

    目标必须书面化。如果你自己制定个人目标,书面化等于给自己做了一个承诺,到时候可以自我检查和评估。在职场,公司目标以及部门目标都要以文件的方式下达,以示正式。员工个人的工作目标,也必须写下来,自己一份,上级一份,甚至部门的同事也要有一份。这就相当于你向自己、上级、其他同事做了一个承诺——你一定要实现这个目标。只有这样,你才可能以一种严肃、严谨的态度对待制定的目标。另外,目标书面化,意味着目标的达成情况,最后都要与你的考核、奖励、惩戒、晋升、任用等相挂钩。书面化的目标,才是可执行的目标。所以,好目标有三个特征:与上级的目标一致,符合smart原则,书面化。对于员工来说,设定一个好目标,要先从这三个特征入手。

    本讲知识点

    什么是smart原则?

    指的是制定目标必须符合明确具体的、可衡量评估的、可达成的、现实可行的、有时间限制的五个原则。